觀念。提到神的話,或神對我們的指示,詩人說:「你的
話是我腳前的燈,是我路上的光」( 105節 )。這句話中特
別有趣的是它所未提到的事物。神的話並沒有被描述為強
光,就像摩西遇見燃燒荊棘的熊熊火燄,或是以色列人在
沙漠地所經歷到的火柱,它反而被描述成一種微光,成為
我們腳前的明燈,使我們能看清眼前的路徑。
......惟有當你進入燈火照射到的位置,才能夠將光線
進一步往前投射,看清楚往前的腳步。
這正是聖經描述神引導的方式。聖經告訴我們,神是
在祂的兒女面臨抉擇時,賜予光的那位 ── 的確是決定性
的光 ── 但仍然有限。這光通常剛好只夠照亮前一步的路
徑。未來的奧秘依然未知。只有在保持向前邁進時,才能
夠得著走下一步所需的亮光。
--P.38
《明白神旨意》‧M. Blaine Smith‧1979(校園2002)
讀畢於2009.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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