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和阿群看了Google and the World Brain,昨又和盈君妹妹(還有珊珊)看Out of Print。本來想聽會後座談,結果先看了算是贈送的另一部Digital Nation。時間不及,只好先走人。
短短評:
第一部戲劇張力最強,用〈法的門前〉守門人比作谷歌,還有用心配樂,敘事者立場明顯;第二部卡司強大,但只點出問題、沒啥新意;第三部敘事最零碎,但相對前二部正面(?)。總之,他們其實非常「圖書館」。
其中一段:書店老闆哀嘆以後只能賣起裝飾古董書,卻又默默多補一刀:比我們更慘的還有──圖書館;正想誰能比圖書館更糟,後來的訪問又多桶了傳統媒體──「你會叫你孩子去報社上班嗎?」
五十步笑百步。
五十步笑百步。
略記三片重點,腦子內絞成一團的內容:
◎ Issue
1 : Google Book
Google出資電子化圖書,立意利益良善:世界是可搜尋的大文本!
爭議點1:於絕版書網頁置入廣告→未來若採高價收費、使用者只得乖乖配合,達知識壟斷
爭議點2:侵犯著作權→美國作家協會提告,和解(懶人包)
爭議點3:歐洲的反擊→USA--Google Book v.s. EU--Europeana
USA:Kevin Kelly(Wired雜誌創辦人)--論點,紙書沒戲唱
FR:Jean-Noël Jeanneney (前法國圖館長)--戰文,反英文霸權
GR:Roland
Reuß (海德堡比較文學教授)--戰文,發起對Google Book上訴案
◎ Issue
2:資訊知識的自由免費 v.s. 資訊知識的產出獲利
出版:異軍突起--自助出版特例
圖書館:經費短缺……
◎ Keywords:
snippets
fair
use (legal term in copyright law)
multi-task
v.s. distraction
◎ Critics
and Books:
《The
Dumbest Generation》
◎ Institution:
New
Literacies Research Team (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)
圖書掃描侵權案,Google贏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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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被Google拋棄的小伙伴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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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文對google勝訴的態度:可喜可賀。畢竟現今多數人的"閱讀"直接或間接地,無不立基在google的搜尋利器之上。然,對於創作者和內容生產者而言,合理的報償究竟應該不應該?概念或知識的發想,都該無條件、無報償地貢獻給全人類?(或其實是狹隘的指擁有資訊自由和懂其取徑之人)
更進一步的提問,文字創作會因為市場環境惡劣而消失嗎?我想以人性忍不住言說的本能,是不會消失的,創作者亟欲分享和被理解的熱切,已經透過網路無時空的特性,滿足了迅速出版、即時散播、同步閱讀的慾望。只是網路上的閱讀,真有辦法不嫌懶、達到深層思考,溝通的地步;還只是降低了閱讀和思考的能耐,這可能才是更要釐清的謎團。
與電腦相處,人腦變得更聰明
回覆刪除http://cn.tmagazine.com/technology/20131116/t16isaacson/
有提到Vannevar Bush在1945年發表的As We May Think